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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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

时光荏苒,半年已经过去了,在这半年中我不仅学会大量的知识,而且学会了许多做人的准则,我树立了学习的自信心,懂得理解他人,学会了换位思考。这个学期,我学到了许多,各科成绩均有长足的进步,得到了每一位任课教师的充分肯定和表扬。除了知识上的提升以外,我还知道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效率。这些进步都离不开老师的谆谆教诲和同学的悉心帮助。我相信我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更上一层楼的!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二

我是一个热爱祖国的人。我深切地爱没有那些惊天动地的举动,也没有那激情澎湃的言辞。我总能在平时唱响国歌,随时关心国家的大事。同时我也是一个热爱班级的人。我平时能随时地捡起掉在地上的垃圾,还不时地提醒其他同学要保持班级的环境;我始终用微笑面对一切困难,迎接挑战。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

我喜欢运动,并通过各种运动锻炼了身体,磨练了意志,从中我也发现了美,表现了美。我喜欢音乐,因为它能陶冶情操,将我带入美的世界。我喜欢看书,并从文学作品中发现美、感受美。希望我在以后能收获更多美的事物、美的情感。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

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班主任、各位任课教师、各位关心我的同学的帮助,通过自己的努力下,自身适应能力及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有一定提高。在本学期学到大量的知识,学会了做人的原则,适应社会的能力,由于是住校生我还学会了独立,自立。由以前那个凡事都要由别人操心的小女孩长成了一个遇事冷静、会照顾别人的优秀青年。由于高一的均衡授课也使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但人总不是十全十美的,在文理分配上存在一定的偏科迹象,不过我会继续努力的。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时光荏苒,半年已经过去了,在这半年中我不仅学会大量的知识,而且学会了许多做人的准则,我树立了学习的自信心,懂得理解他人,学会了换位思考。这个学期,我学到了许多,各科成绩均有长足的进步,得到了每一位任课教师的充分肯定和表扬。除了知识上的提升以外,我还知道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效率。这些进步都离不开老师的谆谆教诲和同学的悉心帮助。我相信我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更上一层楼的!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二

我是一个热爱祖国的人。我深切地爱没有那些惊天动地的举动,也没有那激情澎湃的言辞。我总能在平时唱响国歌,随时关心国家的大事。同时我也是一个热爱班级的人。我平时能随时地捡起掉在地上的垃圾,还不时地提醒其他同学要保持班级的环境;我始终用微笑面对一切困难,迎接挑战。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

我喜欢运动,并通过各种运动锻炼了身体,磨练了意志,从中我也发现了美,表现了美。我喜欢音乐,因为它能陶冶情操,将我带入美的世界。我喜欢看书,并从文学作品中发现美、感受美。希望我在以后能收获更多美的事物、美的情感。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

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班主任、各位任课教师、各位关心我的同学的帮助,通过自己的努力下,自身适应能力及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有一定提高。在本学期学到大量的知识,学会了做人的原则,适应社会的能力,由于是住校生我还学会了独立,自立。由以前那个凡事都要由别人操心的小女孩长成了一个遇事冷静、会照顾别人的优秀青年。由于高一的均衡授课也使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但人总不是十全十美的,在文理分配上存在一定的偏科迹象,不过我会继续努力的。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评语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稿)

一、基本要求

1.综合评语以《浙江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以学生每年的成长记录为依据,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特长,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

2.综合评语的撰写要突出学生三年来在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等方面素质的具体表现,注重纪实性材料的整理和叙述,纪实性材料要注重发展性变化的纪实。要努力反映学生的个性和突出表现。尽量避免评语千篇一律公式化,突出重点写出每一个学生的主要优缺点和性格特点,反映出学生的个性;叙述语言要亲切、中肯,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健康发展的期盼。

3.综合评语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导向性、规范性和发展性的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公平,程序规范、科学,有关评价内容、人员、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与家长。如有异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

二、主要内容

综合评语主要是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所表现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难以量化评价的内容进行定性描述,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状况与方向。为了体现评语表述的规范性,特提供综合素质评价四个维度的主要要素和内容,作为具体撰写综合评语时的参考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语参考维度、要素与内容

三、撰写方式

综合评语在撰写的基本模式可表述为:

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

分层概述是以《浙江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如可用“自觉遵守”、“遵守” 、“基本遵守”三个层次描述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遵守规章制度等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

突出表现主要是对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语的参考维度、要素和内容”,重点写出每一个学生的表现特点,反映出学生的个性。

纪实性材料的叙述主要是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社区活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得的成绩,在评语中用实证材料加以描述。

综合评语在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的同时,也应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客观全面,又要突出闪光点;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建议以提出改进或希望的形式加以阐述。

四、实施程序

1.学习宣传。组织师生学习《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了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主要内容,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

2.学生自评。学生对自己的发展表现情况进行自我总结描述,撰写一份“自我小结评语”。列举几条能说明自己优点的典型事例,写出自己的特点。

3.同伴互评。成立班级学生综合评语考核小组,在班主任主持下,以每位学生自己撰写的“自我小结评语”为基础,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日常表现为依据,写出该学生的综合评语初稿。

4.教师评价。班主任在学生自评互评,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袋》反映的情况,完成学生综合评语的撰写。

5.学校认定。班主任将学生的综合评语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6.结果反馈。学生的综合评语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确认后及时反馈给学生。

7.“综合评语”结合学生成长记录每学期写一次,高中毕业时在各学期综合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最后综合记入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关于检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检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中教科(股):

日前,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市普通高中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检查。按照省里要求,各区县市也要做好这方面工作检查,通过检查,培植、树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样本学校,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及时纠正和研究、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中教科(股)按照省教育厅发文(附后)要求,进行检查和总结。

联系电话:84613239

联 系 人:丁金泉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关于检查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教育局:

我省实施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已近一个学期,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黑教基[2014]215号)要求,市(行署、总局)和县(市、区、分局)教育局每学期都要对所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培植、树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样本学校,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及时纠正和研究、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市(行署、总局)和县(市、区、分局)教育局要责成考试评价办公室在本学期结束前,对所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学校对《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的宣传情况。要求做到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区相关人士全部知晓“方案”内容。

2. 综合素质评价培训情况。要求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领会“方案”精神实质、明确评价功能价值、知晓评价工作要求、了解评价实施程序、掌握评价方式方法。

3. 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订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方案) 情况。

4.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支撑和保障体系建立情况。

5. 学校优化、建设外围环境,争取政府和社区对评价工作支持、 配合情况。

6.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 实施、各评价主体主动参与、学生“成长记录袋”建立、各类“表册”填写、“阳光工程”推行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

7. 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水平情况。

县(市、区、分局)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对学校评价工作督促、 研究、指导职责。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在向县(市、区、分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汇报后,上报市(行署、总局)考 2

试评价办公室;市(行署、总局)考试评价办公室将各方面情况研究、梳理后形成书面材料,向市(行署、总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汇报材料要实事求是,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各市(行署、总局)的检查汇报材料务于2014年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至省考试评价办公室。

邮箱:hkbyzy@126.com

联系电话:0451—83027288

联 系 人:杨子勇

3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指南

一、评价内容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各基础性发展目标维度的评价要素如下:

1.道德品质:热爱祖国;是非观;亲社会;诚实守信。

2.公民素养: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3.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创新意识。

4.交流与合作:表达能力;倾听习惯;合作能力。

5.运动与健康:生活方式;体能;情绪;意志。

6.审美与表现:感受美;表达美。

二、评价标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分为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其他四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道德品质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尚待改进。(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

2、公民素养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1)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并得到有关部门表彰;(2)在爱护国家与集体财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嘉奖的;(3)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尚待改进。(1)参与非法团伙组织;(2)参与打架斗殴、骗取或抢劫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设施等恶劣行为。

3、学习能力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所有模块考试成绩优秀;(2)研究性学习成果在自治区、兵团级及以上组织的评审中获奖;(3)创新大赛及小创造、小发明、小论文等在自治区、兵团级及以上组织的评审中获奖;(4)其他。

明显达不到《细目表》c级要求者评为d。

4、交流与合作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4)在学校社团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5)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1)长期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2)经常与他人发生无谓冲突,或有意挑起事端。

5、运动与健康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体育与健康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2)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3)参加自治区、兵团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4) 地(州、市)、师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5)在生活、学习中表现出优秀的心理素质,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并得到师生公认;(6) 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1)非身体伤残原因经常不参加“两操”等体育活动;(2)非身体伤残原因达不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c等要求;(3)有吸毒、抽烟、酗酒、上网成瘾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4)心理有严重障碍且多次产生自虐、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身体伤残学生的评价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在实证材料中予以记录。

6、审美与表现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2)有艺术特长并得到地区(师)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机构认证;(3)在自治区、兵团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奖;

(4)在地区(师)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5)在县(团)级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奖励;(6)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1)长期拒绝参加学校、班级文艺类活动;(2)经常传看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

以上六个方面除“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外,其他四个方面被评为b的学生数必须控制在被评学生数的50%以内。

将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为尚待改进或d应非常慎重;评为优秀或a要严格对照条件,这两方面的实证材

料要经学校专门审核后填写在学年评价表的相应栏中。

三、评价依据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好以下实证材料:

1.班级日志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

2.关键性作业、作品;

3.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4.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6.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

7.关键性评语;

8.自我描述。

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或学生成长记录袋,及时、准确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收集、整理实证材料。要在日常教育过程中合理划分有关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学生本人等在收集、整理实证材料方面的职责,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评价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应采用自我评价、学生互评(全班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自评主要应用于形成性评价中,其结果供教师参考;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作为终结性评价的主要依据。建议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2.综合素质评价中,每一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评价要素的评价结果中若同一个等级的个数达到半数及半数以上,则该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最终评价结果以该等级呈现,若两个不同等级的个数各占半数,则最终以高等级的评价结果为准。例如,某学生的“交流与合作” 中的“表达能力”、“倾听习惯”、“合作能力”的评价结果分别为b、b、a,则该学生这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最终评价等级为b;“公民素养”中的“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的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优秀、合格、合格,则该学生这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最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评价过程

班级开展评价的基本程序是组织培训一一学生展示实证材料并自我陈述一一学生自评一一学生互评一一教师评价一一合成评价等级数据一一填写综合性评语。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评价时,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进行审定。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与相关教师(不少于三人)共同研究写出。

六、组织实施

(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名单报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自治区、兵团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见附表2),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见附表3),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见附表4)。评价表进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学校每学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基础性发展目标等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

(三)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评价结果得a的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10日。

(四)如果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申请,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七、结果应用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将作为高校招生依据之一。

(三)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参加高考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本文来源:http://www.173ms.com/xuexiziliao/124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