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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以下是由阳光大学生网小编整理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的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的心得体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的心得体会(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准确把握我国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辟了法治中国建设新航程。

  维系一个国家社会秩序的基本制度是法制。即使是在古代社会也有维护统治利益和秩序的“十二铜表法”、“秦律”,近代社会则有拿破仑主持编制的“以法国大革命的社会成果为依据并把这些成果转化为法律的唯一的现代民法典,即现代法兰西法”。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是法律的体系逐步完善,法制的功能逐步强化,法治的权威逐步确立,也就是国家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法治普遍化、深入化、实践化的力量,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内在趋势,是人民群众争取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迫切要求,是先进政党引领社会历史发展潮流的法治自觉。

  中国共产党是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导力量。长期以来,我们党在探索“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深入探索法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吸取“文化大革命”中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沉痛教训,相继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领导人民不断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障不断强化。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科学化水平达到新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进入新阶段,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实现新跨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法为制度之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说,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把制度化的法律、法律化的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于国家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制愈益进入社会、进入生活、进入实践,表明法治化的程度愈高,表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愈益普遍化。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表明,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必须以贯彻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在全民族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思维、普及法治方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制度,由此决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好、保障好、实现好人民利益,法治的本质是人民性。保障人民利益有多种途径,最持久最牢靠的是法治途径。法制明确赋予了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权利,法治有力保障了公民权利的实现。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人民的幸福依赖法治的维护,这就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13亿多人民提供法治的安全网。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备既是从社会领域的覆盖面而言,也是从人民权益的全面性而言;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制,高效既是从执法司法的效率而言,也是从反映人民意愿的程度而言;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严密既是从管控权力而言,也是从人民监督而言;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有力既是从防止法治疲软而言,也是从保护基层群众而言;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完善既是从坚持制度治党而言,也是从密切联系群众而言。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的心得体会(二)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的心得体会(三)

  近些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更离不开法律制度和社会公平规则的恩泽。

  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中心议题,研究部署深化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会议通过了被舆论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里程。

  建设法治中国,是社会的共识,也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法治,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国家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

  回顾我们走过的历程,无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培育与发展、公共权力的设置与运行、社会公正的构建与体验,还是公民诉求的表达与实现,都须臾缺少不了法治的基础。尤其是近些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更离不开法律制度和社会公平规则的恩泽。而政府信息公开、公民私权保护、死刑适用限制、劳教制度废除、司法体制改革的启动等,同样都是我国民主政治演进中法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的重要成果。可以这么说,法治,不仅是中国人的梦想,更是正在不断推进中的现实。

  应该看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地位,历来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而法治,正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既然在十七年前,我们已经把“依法治国” 作为治国方略,如今又把“法治中国”作为实现“中国梦”的一个目标,那就必须更加注重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在全社会倡导并形成信仰法治、遵从法律、依法行事的理念,并将其真正付诸实践。

  从历史经验上看,法治价值观的形成及实现,确实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发展走过弯路,也历经过波折,法治和人治的斗争,有时还面临重重困难甚至险境,法治要获得胜利,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甚至必要的代价。要切实认识到,法治价值观念的构建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根植于人们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必由之路的信念和期盼之中。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就必须循着民主与法治之路而行。但未来中国的法治之路究竟应该怎么走,如何走得更加坚定和稳健,都需要我们党和国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中去科学研究、精心布局、细致规划。法治中国的发展之路,在经历了过去数十年的曲折发展道路和近些年来的不懈探索前行之后,它的前景、路径已经变得愈加清晰明亮了。法治中国,正是我们的理性选择和共同目标。而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中国法治建设的又一次新的启航。

  法治对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建设及民生的改善与推动而言,绝不是一句表面化的口号。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看,法律作为社会的调控手段得以确立,就曾经历过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在此之前,宗教和道德都曾作为替代法律的手段纷纷登过场。但社会的文明史证明,聪慧的人类最终还是理性地选择了法治。因为只有法治,才能满足政治民主和社会进化的同步需求,才能在政治安定、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价值中求得和谐与平衡。正因为如此,我们只有信仰法治、推进法治、践行法治,才能确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才能更为全面、充分地保障人权和公民的各项合法利益,才能在法治的制度框架内深入推进反腐败,才有可能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当然,对于法治在中国的实现,我们也并不抱有乐天派式的盲目乐观态度。党的会议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虽说是我国法治建设深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但法治的每一次推进、每一步前行,一定都会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阻碍。这是因为,现代法治所蕴涵的追求公平、捍卫人权、维护法制、反对特权等价值理念,都会触及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推进法治、建立规则,就是要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就是要在法律规则中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而坚持法治、践行法治,这不仅需要有专门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有坚定的法治信念和“敢于碰硬”的正义感及坚定实践的胆略。

  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可以从以往一个个成为公共事件的法律事件及平反冤假错案的艰难过程中得到证明。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如今,人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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