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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整治灯下黑问题上,全国各单位都制定了哪些实施方案?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的关于《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章,欢迎阅读了解!

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

 

一、整改目标

认真抓好湘办发[2014]28号、湘办发[2014]27号、湘发[2014]6号等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把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把建设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作为主要目标,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优化组织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激励保障。通过一年努力,使全市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更强、党员队伍能力素质更好、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更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成效更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领域党建工作比较薄弱。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灯下黑”的现象,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委(党组)意识不强,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部分单位开展党建活动不经常,党员创先争优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方面,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还有差距,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仅为41%,没有达到上级要求。

2、基层运转保障不够到位。各类基层组织低限运转保障标准虽然达到了省委规定的最低要求,但整体保障水平还是偏低,村平均运转经费仅为7.39万元,村干部年人均工资仅为1.21万元,运转比较艰难。全市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3、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一些地方发展党员的程序不严,质量不高,个别地方出现了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有的地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开展不经常,效果不明显。有的村(社区)“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推行不到位,财务管理比较混乱。

4、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不够平衡。中心城区阵地建设相对较好,但少数乡镇“五小设施”不全,有的县城、乡镇社区没有办公用房,少数偏远村没有办公服务场所。

5、抓“硬件”建设与抓“软件”建设不够同步。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流于形式。

6、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够畅通。有的地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乡镇没有建便民服务中心,部分社区服务平台不够规范,一些基层组织的活动场所发挥作用不够,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服务不多。

7、村级集体经济欠账较多。全市只有28%的村(社区)有集体经济,且村级集体经济的整体质量和规模偏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只有169个。全市还有90%的村背负历史债务。

二、整改措施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全省市州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议精神,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问题抓整改,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整改。

1、强化管党责任。重点督促县乡两级党委书记落实管党责任,推动建立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底前

2、加大保障力度。结合完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平台和活动场所建设,促进市、县两级财政加大对基层运转的补助和保障力度。重点抓好乡镇“五小”设施和偏远村、社区基础保障建设,做到全覆盖。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3、抓好队伍建设。推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调整工作力量,保证抓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少于1/3。配齐配强乡镇专职副书记。研究出台专兼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落实基层党务工作者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明年将乡村两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轮训一遍。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4、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各项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逐步形成过好党内生活的新常态,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培训制、审查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组织员队伍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前

6、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点从项目支持、企业帮带、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等方面,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整改时限:长期

7、统筹推进党建工作。探索行业管理和党建工作相结合的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着力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统筹抓好城市社区党建和农村党建,解决好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

 

今年来,福建省南安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围绕解决学什么、怎样学、如何做等问题深下功夫,积极探索学习教育方式方法,有效破解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

引领示范带动学。根据参学对象特点,分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两个层面,分别开列学习内容、确定学习形式、提出学习要求。突出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县处级领导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学习讨论,带头到分管领域或联系的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党组织讲党课,为全市机关党员开展学习教育作表率、立标杆。同时,组织成立机关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 “宣讲驻基层直通车”讲党课系列活动,把党的政策理论带到各家各户,带到田间地头。截止目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500余场(次)。

明确内容比照学。在机关党员中组织开展“四比照四强化”活动,即以党员自己的实际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进行比照,寻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并认真加以改正,不断强化机关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此基础上,组织广大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常规党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和交流研讨活动,谈心得、讲体会,剖思想、找差距,表决心、明方向,确保学有所得、做有成效。一段来,共开展专题学习活动460余次,组织观看“大道之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书画展”60余场次,撰写心得体会1600余份。

搭建平台广泛学。引入“互联网+”理念,创新搭建三大学习平台,“线上线下”互动学,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一是搭建“微阵地”。依托“南安机关党建云平台”,紧扣中央最新政策、精神,在各级党代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等重大会议召开之际,采用图文直播、网页链接、交流讨论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向机关广大党员传播党情、凝聚党心。二是搭建“微家园”。依托“南安党建家园”微信公众号,及时收集“两学一做”最新部署、最新学习资料、党员先进事迹、基层党组织学习动态等内容,编制发布集语音、视频、图片和文字于一体的“两学一做”微课件。同时,借助党支部、基层党委、机关工委三级党员微信群和党建工作群,打造机关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答疑解惑、互动交流的“网络家园”。三是搭建“微学堂”。组织编写南安市直机关党员学习教育材料,每月向机关各党组织和党员推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相关学习资料和党员微故事,有效确保机关党员干部“线上线下”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进行学习。今年来,已编写南安市直机关党员学习教育材料10期,编辑“两学一做”微信公众号27期,转发党员微故事65篇。

结合工作落实学。坚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各级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市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服务大局当先锋,机关党员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实施五项行动(即实施“看齐对标”行动,着力在提升思想认识、积极建言献策上当先锋;实施“创牌亮旗”行动,着力在丰富主题实践、打造党建品牌上当先锋;实施“示范表率”行动,着力在立足岗位奉献、提升工作业绩上当先锋;实施“正风提效”行动,着力在推动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上当先锋;实施“固本强基”行动,着力在夯实组织基础、增强党员素质上当先锋),引领全市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对标中心工作要求,找准服务中心的契合点和切入点,履职尽责,担当有为,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确立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将精力放在干事创业和抓落实上,以一流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助推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南安建设。

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三:

 

镇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镇党委决定,以直属机关各支部和党员为重点,开展镇直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教育专项整治,使镇直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党性观念;使镇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执行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动党员教育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 整治时间

2016年10月底。

三、整治内容

结合县委部署要求和《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办发〔2016〕15号),专项整治内容如下: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讨论等规定动作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

2.严格组织生活情况。“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及效果。

3.领导干部作表率情况。支部集中学习情况,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4.专项检查及重点整治情况。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等专项检查情况,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组织整治情况。

三、整治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镇直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在镇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镇党委牵头负责。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建专干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力量,及时部署安排。

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镇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排查整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安组发〔2016〕39号),对照基层党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清单、工作推进表要求,分类整理工作台账,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查找出的问题要列入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内容。问题清单要明确涉及支部、重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整改台账要根据“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和支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汇总,为监督检查、评优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

集中整顿宽松软党组织。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换届选举不及时,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等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

强化督促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党委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重点督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各支部党建基本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加强宣传推广。将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的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上报先进典型工作经验。

组织述职考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党员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中共东坪镇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四: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省州驻县各单位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委员会,社会组织党工委,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青群组发〔2014〕15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全县各级各部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整治文山会海和调研、检查、考核、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纪律松懈;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九项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一)文山会海和调研、检查、考核、评比泛滥问题专项整治

1、整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会议仍然偏多、规模仍然偏大、时间仍然偏长,参会人员多、会议成本高、效率低;文件和各种信息简报仍然偏多、质量不高,多头重复发文,基层给上级单位多头重复报送材料;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机构数量和比例偏多;各部门各单位调研活动缺乏统筹安排,多头重复调研,调研走马观花不深入等问题。

责任领导:周云洽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整治评比、表彰、检查、考核项目偏多、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使基层党员干部能够集中力量办好基层的事情。

责任领导:贾明安

牵头单位:县目标考核办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

3、整治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有关系的“一路绿灯”,没关系的处处为难,把群众的事当成“乒乓球”推来推去,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群众被迫多次往返办理;搞权力寻租,把岗位当成“收费站”,把“服务员”干成“收费员”,“吃拿卡要”、“庸懒散慢”,不给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执法不公,搞选择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甚至不为群众保平安,反为不法分子“当保护伞”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4、整治行政审批事项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审批上做“加法”,服务上做“减法”,对来办事的群众态度恶劣、吆五喝六、随意训斥问题。

责任领导:王海军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协办单位: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5、整治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交易、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招投标等工作中存在的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商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6、整治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及时,办事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贾明安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三)纪律松懈问题专项整治

7、整治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信马列信鬼神”,在反分裂斗争等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稳,态度暧昧;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丧失党性原则;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非法组织和“家族势力”干预村级事务;农牧民党员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未能“入心入脑”等问题;培训流于形式,遵守党纪国法,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风不明显等问题。

责任领导:贾明安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民政局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8、整治清理“裸官”;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问题。

责任领导:贾明安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纪委、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9、整治害怕吃苦,缺乏担当,平常“走读生”,周末“空城计”,经常“遥控指挥”;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执行力差,不干成事,不负责任,作风漂浮,工作底数不清,实际情况不明,跑跑龙套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松懈,长期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办私事,聊天,上网娱乐、购物,工作中擅自离岗外出溜达消遣、干私活、喝酒打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酗酒闹事等问题。

责任领导:贾明安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四)关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整治

10、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收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支付凭证、用公款送节礼、贺卡、购物卡等,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侵占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务;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借公务接待之名,行呼朋唤友“改善生活”之实,结圈子、拉关系,玩风盛行,工作日不办公,夏天草滩上扎帐篷、酗酒,冬天办公室里煮肉、打麻将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委接待办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五)超标配备公车、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专项整治

11、整治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警车牌照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12、整治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占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海军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13、整治干部在退休或调离时不及时腾退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等问题。

责任领导:贾明安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人社局、县老干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14、整治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新建、改造、扩建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六)“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专项整治

15、整治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开展不必要的公务活动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财政局、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16、整治不严格执行预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随意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公务无关费用;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过多、过大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海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17、整治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私客公待,巧立名目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费用过高,存在车轮上的浪费等问题。

责任领导:周云洽

牵头单位:县委办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七)“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专项整治

18、整治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脱离实际,急功近利;急于缩小差距,看重发展速度,转变发展方式不够有力,能源资源消耗偏高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海军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发改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19、整治招商引资活动重开幕仪式、重签约金额,轻项目履约和资金落地;产业培育不够,引进淘汰落后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造成浪费;不顾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拍脑袋决策行为和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问题。

责任领导:马进贤

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0、整治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之风,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海军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1、整治只看表面不看基础,只看显绩不看潜绩,简单以GDP增长率评价和使用干部等现象,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责任领导:贾明安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目标考核办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八)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及发生在群众的身边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

22、整治工作“灯下黑”、群众办事难等问题,坚决纠正机关干部和驻寺、驻村干部不关心群众冷暖,工作“机关化”,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与群众融不到一起,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等问题。

责任领导:贾明安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纪委(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3、整治落实惠民政策中缩水走样、优亲厚友等问题,在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对象确定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不公开、不公正、“打折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甚至出现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4、整治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背群众意愿强征强拆行为,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补偿款等行为。

责任领导:王海军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5、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问题,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草原奖补、退耕还林(草)补助、农机具补贴、种粮补贴等各种惠农补助资金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人社局、县农牧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6、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在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在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7、整治乡镇、村、社区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不紧密,便民服务中心形同虚设,办事程序繁琐、审批程序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群众来回跑,群众办事难;上班时间遛弯打牌喝酒娱乐,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对应及时办理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海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8、整治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问题。

责任领导:马进贤

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29、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责任领导:白 萍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县卫生和计生局、县农牧局、县教育科技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30、整治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等问题。

责任领导:旦 增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31、整治发展教育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问题,农牧区寄宿制学校虚报在校学生数字,冒领补贴等问题。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九)“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

32、整治在历史建筑、景区景点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

责任领导:何晓勤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文体广电局、县旅游局

完成时限: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

33、整治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自建培训中心;培训中心腐败浪费;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等问题。

责任领导:贾明安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纪委、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教育时间活动结束前

二、工作要求

1、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项目,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每个整治项目都要明确目标要求、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细化推进措施,做到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建立整治项目责任制,将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联系起来,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与具体部门和单位对应,使整治项目具体落地,防止“空对空”。

2、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对确定的整治项目进行自查,查清楚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哪些是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个人要改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一项一项查,一人一人清,一个一个纠。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改到位;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督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

3、县委宣传部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上报和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例,公开整治项目、过程和结果,让群众充分知情,强化舆论监督,形成倒逼机制,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4、县委各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列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督导重点,采取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落实情况要跟踪督导。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的,要约谈一把手;对避重就轻、不敢碰硬绕弯子的,要严肃指出,促其改正;对在整治过程中华而不实、大而化之、作表面文章的,要严肃批评、严格追责、坚决纠正。

5、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各牵头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及时报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3-872XXX

电子邮箱:trxsjb@163.com

中共同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XX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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