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总结]宁夏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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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那么2017实施方案应该怎样写呢?

  2017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xx年修订)、《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和《xx市关于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字〔xx〕24号)要求,自xx年起,在全市启动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在全市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典型,带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明确学校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和必要的活动场地,丰富课程内容,建立稳定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形成全体教师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心灵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争取到2020年,在全市创建60所左右的潍坊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0所左右的xx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5所左右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二、创建范围

  全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

  三、工作步骤

  争创工作自xx年开始,xx年组织首次认定,工作步骤如下:

  (一)创建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对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附件1),组织本县市区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认定阶段。xx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认定从xx年开始,隔年进行。xx年3月由各县市区组织申报,每县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所,市教育局委托xx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考察认定,公布潍坊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及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评审。近两年内存在学生逃学、辍学、流失、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能申报各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推广阶段。由xx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建立工作交流平台,及时推广宣传各级特色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先进经验。

  四、工作保障

  (一)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辅导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学生转介、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建立针对学生个性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制度,推动学校积极开展校本研究,开发贴近学生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注重专业指导。各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要协调区域内外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资源,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性培训、观摩研讨和经验交流等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校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争取政策支持,做好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并根据学生实际需要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市教育局将逐步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不少于10课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全体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职务评聘、工资待遇、评优评比等方面的待遇,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保障工作经费。各地和学校要设立专项经费,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师资培训、课题研究、课程开发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原则上,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

  2017实施方案【2】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XX] 21号)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落实《定西市教科研网络建设方案》(定市教研字[XX]09号)的要求,增强我校教科研能力,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更好地发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科研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的宗旨,紧密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根据省教科所《省、市、县三级教研网络建设方案》(甘教研发[XX]18号)精神,加强我校教学科研建设与科学管理,在课程改革中更好地发挥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职能,扎扎实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总体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我校教育科研制度,形成民主、开放、协调的教研机制。

  (二)建设一支有较高素质的教育科研队伍。

  三、主要工作

  (一)健全制度,规范教研管理

  1、根据《甘肃省教学研究工作意见(试行)》(甘教委发[1998]012号)精神,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对我校教研工作年初作出计划,年终作好总结。

  2、进一步完善《定西市第一中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中关于教研成果的评选表彰办法,加大奖励力度,激励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教研工作。

  3、根据省教科所制订的省、市、县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标准,配合市教研室做好我校教研处自身建设。

  4、加大宣传,增强教职工的科研意识,营造科研氛围,力争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强、工作热情充沛的教科研队伍,形成领导牵头、全员参与、各教研组贯彻落实、以教研促教学的局面。

  (二)立足校情,加强校本研究

  1、建立校本课题研究的组织网络和阶段性成果考评奖励制度,开好校本课题研究进展汇报会和校本课题研究成果交流会,为校本课题的研究及顺利结题创造条件。

  2、加强对教学实践活动中面临的具体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学困生个案的分析研究,切实实现以教研促教学、教研为教学服务的目的。

  3、加强对新课程改革的研究。按照新课程、新标准、新课堂的思路,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既具有我校自身特点、又与国家课程相适应的校本课程体系,力争取得更好的课堂教学效益。

  4、充分发挥教研组作用,将新教材综合实践活力和研究性学习的开设结合起来,深入教育改革,逐步形成自主式研究性学习新体系。

  5、加强对考试特别是高考、会考的研究,及时掌握高考动态,为高考备考提供相关信息。

  6、办好《定西市一中校报》校刊《教育研究》,立足一报一刊,及时宣传教育教学研究新成果。

  7、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开展教科研合作与交流。

  8、做好教科研成果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工作,做好教研组、备课组及个人教科研实绩的考核工作,做好全校性学术交流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交流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修工作,组织教师学好教育科学理论。聘请知名专家教授来学校作学术报告,为广大教师的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支持。

  10、及时总结学校教科研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教科研网络建设先进经验,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017实施方案【3】

  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工业绿色发展战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体系,按照我部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统一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以生态文明建设与工业发展相互促进、和谐发展为目标,以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节能减排为着力点,突出机制模式创新与务实推动,加快利用信息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强化支撑服务与考核评估,力争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工业绿色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2015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预期实现以下目标:

  (一)提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到2015年底,减少煤炭消耗400万吨以上。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预计全年削减二氧化硫7万吨、氮氧化物6万吨、工业烟(粉)尘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2万吨。

  (二)建立覆盖20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全国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实现对试点地区工业能耗数据的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测。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完成钢铁、建材、石化等200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验收工作,新启动100家项目建设。在通信、金融、电力等部门启动30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

  (三)初步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机制,完善产业链。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约6000万吨/年。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结构优化,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1.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指导煤炭消耗大的城市,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围绕焦化、煤化工、工业炉窑和工业锅炉等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地方政府组织协调力度,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动辖区内相关企业实施工业用煤技术改造和节能技术改造,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高能效的锅炉生产企业和节能服务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产业融合,综合提升区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实现控煤、减煤,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2.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实施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在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推进贯彻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制定能效“领跑者”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地方按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和地方编制的实施计划,加快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幅削减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出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3.加强对重点区域工业清洁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对有关地方工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业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指导地方和重点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按照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会议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小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小组会议部署,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指导重点地区做好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数字能效推进计划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能管中心建设。制定发布钢铁、化工、建材、轻工等行业《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规范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的建设标准、验收标准,指导支持各行业加快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提升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2.推进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制定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方案,组织试点省市围绕生产制造、能源、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宣传和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运维管理方法,引导和培育数据中心联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通信标准化协会等一批绿色数据中心技术、解决方案、运维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3.推进全国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监测工作基础,编制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系统对接建设方案,推动全国系统与上海、山东等试点省市系统联网,按月自动采集工业能耗数据。通过部分地区的试点连接,规范与国家系统相一致的平台连接、数据传输方式,研究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制订相关标准规范并予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系统对接的顺利完成。

  (三)组织推进京津冀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

  1.制定专项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京津冀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的思路,推进尾矿、废石、粉煤灰、废旧电子电器等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加强产业对接,探索大宗工业固废及资源化产品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完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

  2.指导地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协同制定各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业固废协同利用目标,确定重点领域,明确协同发展的骨干企业、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并提出保障措施。

  3.加强督促与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指导机制,加强对地方实施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项目实施,促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产业和生态一体化发展。

  四、进度安排

  ——印发实施方案,启动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一季度)

  ——发布《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及《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一季度)

  ——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启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二季度)

  ——指导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制定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对接建设实施方案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试点省市完成与国家系统联网,初步建立全国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二季度)

  ——积累监测分析平台运行经验,逐步完善系统建设、数据采集传输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现场验收。(四季度)

  ——组织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洁生产能力培训和重点地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培训,督导地方落实工作职责,编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机制模式创新。我部将联合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等机构,整合相关行业协会、科研设计单位、节能减排咨询服务公司、投融资机构等资源,加强机制模式创新。组建多领域、跨学科的创新联盟,指导关键共性节能减排技术方案的研发设计,增加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育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规范化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加快规模化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强与产业基金、投资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探索政府组织协调、企业为主体、第三方机构担保、金融机构支持的投融资模式,为工业绿色发展提供支撑。

  (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紧紧抓住国务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时机,注重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加强与发改、环保、财政、科技等部门紧密合作,推动建立部门互动、区域联动、上下齐动的工作机制,营造工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跨区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产业对接,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促进区域间节能环保产业实质性合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利用中央财政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等专项资金,支持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利用产业基金等资金渠道,支持重点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请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中小企业、信息化等专项资金,支持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四)加强督导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考核实施方案,加强对地方清洁生产等相关工作的考核督导。充分发挥地方各级节能监察及质监系统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能效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管用的监督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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